由于时间不同,降国旗的时间也不同:
1、每年11月至次年2月升旗时间为早晨6:30时,降旗时间为下午6时;每年3月至10月升旗时间为早晨6时,降旗时间为下午7:30时;
2、应当在工作日和国庆节、国际劳动节、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升挂国旗。举行重大活动、纪念活动,大型文化、体育活动,大型展览会期间可以升挂国旗。遇有恶劣天气,可以不升挂国旗;
3、下半旗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三分之一处。降下半旗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
扩展资料:
国旗的升挂使用有以下几种情况:
1、北京天安门广场、新华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出入境的机场、港口、火车站和其他边境口岸以及边防哨所、海防哨所等处,均应每日太阳升起时升挂国旗;
2、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国家机关、政协地方委员会,应在工作日升挂国旗;
3、全日制学校,除寒假、暑假和星期日以外,也应每日升挂国旗;
4、在国家法定的节庆日,各级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都应升挂国旗;
5、企事业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城镇居民院以及广场、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都可升挂国旗。举行重大庆祝;
6、纪念活动和大型文体活动,也可升挂国旗。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