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公安交管局决定自2014年5月1日起,在省会市区二环路以内(不含)道路交通高峰时段实施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1.自5月1日起,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7:30-8:30、17:30-19:00时段,二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只允许冀A牌照的小型客车(九座以下)、班线客运车、出租车、公交车、通勤班车、救护车、消防车、抢险车、执行任务的军、警用车通行。
2、自5月1日起,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7:30-8:30、17:30-19:00时段内,二环路(不含)以内道路禁止环卫清扫、园林施工、道路设施维护车辆及所有货运车辆上路行驶。
3.在限行时段内,接送残疾人、老年人、危重病人等车辆,驾驶人可以提前或及时致电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指挥中心(0311-85858000)寻求帮助。
4.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路段通行”进行处罚。
扩展资料:
河北中南部多地今天启动应急预案,减少污染物排放。上午10点起,石家庄实施重污染天气Ⅱ级预警应急响应,首次启动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除军队、警务、急救、抢险等应急车辆、民生保障车辆、公交车、出租车外,其他机动车实行尾号限行,大货车、无标车、三轮汽车禁止驶入三环。
石家庄交管局副局长于英杰:路面民警以劝返为主,对于不听劝阻的,按照法律规定是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处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石家庄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