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包括:
一、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中国的主.权和领土绝不容许分割。任何制造“台.湾独.立”的言行和违背一个中国原则的主张,都应坚决反对。
二、对于台.湾同外国发展民间.性.经济文化关系,我们不持异议。但是,反对台.湾以搞“两个.中国”、“一中一台”为目的的所谓“扩大国际生存空间”的活动。只有实现和平统.一后,台.湾同胞才能与全国各族人民一道,真正充分地共享伟大祖国在国际上的尊严与荣誉。
三、进行海.峡两岸和平统.一谈判。谈判过程中,可以吸收两.岸各.党.派、团体有代表性的人士参加。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什么问题都可以谈,包括台.湾当局关心的各种问题。作为第一步,双方可先就“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进行谈判,并达成协议。在此基础上,共同承担义务,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并对今后两.岸关系的发展进行规划。
四、努力实现和平.统一,中国人不打中国人。我们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决不是针对台湾同胞,而是针对外国势力干.涉中国统.一和搞“台.湾独.立”的图.谋的。
五、要大力发展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以利于两.岸经济共同繁荣,造福整个中华民族。我们主张不以政.治分歧去影响、干.扰两岸经济合作。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我们都将切实维护台.商的一切正当权益。要继续加强两.岸同胞的相互往来和交流,增进了解和互信。应当采取实际步骤加速实现直接“三.通”,促进两.岸事务性商谈。
六、中华文化始终是维系全体中国人的精神纽带,也是实现和平统.一的一个重要基础。两.岸同胞要共同继承和发扬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
七、台.湾同.胞不论是台.湾省籍,还是其他省籍,都是中国人,都是骨肉同胞、手足兄弟。要充分尊重台.湾同胞的生活方式和当家作主的愿望,保护台.湾同胞一切正当权益。党和政府各有关部门,包括驻外机构,要加强与台.湾同胞的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关心、照顾他们的利益,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困难。我们欢迎台.湾各党.派、各界人士,同我们交换有关两.岸关系与和平统.一的意见,也欢迎他们前来参观、访问。
八、我们欢迎台.湾当.局的领.导人以适当身份前来访问;我们也愿意接受台.湾方面的邀请前往台.湾。可以共商国是,也可以先就某些问题交换意见。中国人的事我们自己办,不需要借助任何国际场合。
江 .泽.民讲话最后还指出:我们呼吁所有中国人团结起来,高举爱.国主.义的伟大旗帜,坚持统.一,反对分.裂,全力推动两.岸关系的发展,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