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仓山区交通违章可以前往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处理,具体地址是: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黄山车管所。
交通违章处罚一般程序:调查取证,告知处罚事情、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作出处罚决定。
1、交通警察在现场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2、交通警察在非现场,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处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作出处罚决定。
所以,采用简易程序的都是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处理程序规定》具有一年以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历的交通警察,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培训考试合格的,才可以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
扩展资料
处理违章需驾驶证本人在场。为应对“多个车本消分”状况,北京市交管局已采用“实名制处理交通违章”制度,即驾驶员前往交通执法站,处理探头等监控设备拍下的违章记录时,必须出示本人驾照和牡丹卡,如果同时出示了他人驾照和牡丹卡,那么被出示人必须同时在场,否则将被交警“驳回”,不予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违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违章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