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中的初审公告是在商标局实质审查后,初步核准商标注册时进行的公告。
商标注册有以下好处:
1、企业注册商标,可以抢占市场,拓展业务范围,形成一种自有的品牌形象;
2、企业注册商标,保护了企业商标不受侵犯,保护了品牌的价值不受盗取;
3、企业注册商标,品牌建立的基础,是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根本;
4、企业注册商标,是入驻商城的必要条件;
5、企业注册商标,是办理质量检查,卫生检查所具备的条件;
6、企业注册商标,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可以转让投资,可以抵押,许可使用,创造收益,还可以继承。
商标注册流程大致分为以下5步:
1、确定商标的注册范围,并进行预先检索;
2、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申请文件包括:商标注册申请书、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资料,委托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提交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3、商标局受理并审查。商标局受理后会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商标图样、指定商品和服务。实质审查主要审查商标是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的禁止注册和禁止使用的标识、是否与在先申请或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相冲突;
4、公告。通过审查的,商标局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在先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在这个期间可以对商标申请提出异议;
5、核准注册。在公告期内没有人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就会核准注册,并下发《商标注册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