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7年,世界上有197个国家被国际普遍承认:
其中193个为联合国会员国。
梵蒂冈,巴勒斯坦,纽埃,库克群岛等4国为国际普遍承认,非联合国成员。其中,梵蒂冈和巴勒斯坦为联合国观察员国。
暂未被普遍承认的:
其中2个未被主权国家普遍承认的,均未加入联合国,不过在国际习惯法中被视为国家:西撒哈拉、科索沃
极少或不为国际社会承认的政权,均未加入联合国:北塞浦路斯、阿布哈兹、纳戈尔诺-卡拉巴赫、德涅斯特河沿岸摩尔达维亚共和国、索马里兰、南奥塞梯、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卢甘斯克人民共和国、西南索马里、邦特兰、果敢人民共和国、邦萨摩洛共和国,伊斯兰国,高加索酋长国。
个别组织或个人单方面宣布成立的私人国家,通常不被认为是真正意义上的国家:西兰公国、摩洛希亚共和国、埃贝斯菲尔德共和国、赫特河省公国、埃尔加兰-瓦尔加兰王国、尼马克共和国、自由多尼雅公国、威斯塔克迪卡大公国、塞波加大公国、艾尔格兰度瓦加兰特帝国、珊瑚群岛同性恋王国、沙兹尔共和国、雷东达岛、西提王国、瓦依公国、列顿卡伦登堡、自由土地,恩克拉瓦王国。
扩展资料
国家基本权利
一,自保权
1,国防权是国家制定国防政策,进行国防建设,防备外来侵犯的权利。
2,自卫权是国家遭受外国武力进攻时,单独或与其他有关国家一起进行武力反击的权利。国家可以单独自卫,也可以实行集体自卫。
二,管辖权
1,属地管辖权。又称属地优越权,是指国家对其领域内一切不享有特权与豁免权的人、事、物进行管辖的权利(属地管辖权不适用于领域内依法享有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或外国财产)。
2,属人管辖权。或称国籍管辖权,是指国家对无论位于何地的具有本国国籍的自然人、法人或特定物进行管辖的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