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的大事记

2020-05-01 时事 155阅读

2013年8月31日
由中国企业联合会发布的2013中国企业500强榜单显示,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以5716.41亿元人民币的营业额名列第9位,同比2012年营业收入提高801.47亿元人民币
2011年7月7日
财富杂志公布了“2011年度财富全球500强企业”排名,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547.21亿美元的销售收入名列147位,比2009年的187位大幅前进40个位次,进入了财富全球500强前150强,在69家上榜中国企业中位列第15名。同时,以43.6%的增长率在全球500强收入增长50强中名列35位。
2011年4月5日
2011年4月5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官庆任职的通知》,任命官庆同志为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之前,4月2日国资委党委决定,官庆同志任中共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党组成员。
2010年10月
“中国建筑”在《财富》(中文版)杂志最受赞赏的中国公司——建筑业排行榜中列第一名。
2010年8月19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张德江前来中建总公司总部视察工作,并欣然题词:“质量、安全、效益、环保”。
2010年7月23日
国务院国资委在京召开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公布了2009年度及第二任期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中建总公司荣获2009年、第二任期“双A”荣誉。
2010年7月8日
财富杂志公布了“2010年度财富全球500强企业”排名,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381.17亿美元的销售收入名列187位,比2009年的292位大幅前进105个位次,在54家上榜中国企业中列第15位。
2010年6月18日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与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举行重组新疆建工集团协议签字仪式。这次重组是中建总公司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中央企业在新疆发展融合经济的具体举措。重组新疆建工集团对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也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紧紧抓住国家援疆建设带来的历史机遇,以重组新疆建工为契机,打造一个集建造、投资和境外业务于一身的“西部板块”,大力拓展并占领新疆市场,进而带动和辐射中亚地区建筑市场。重组完成后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持有新疆建工集团85%的股权,新疆建工作为新疆地区最大的建筑企业集团正式纳入了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的管理序列。
2010年5月18日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在北京召开干部大会,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王尔乘同志宣布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主要领导变动的决定并作重要讲话。王尔乘同志在会上宣布,根据中央决定:孙文杰同志不再担任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郭涛同志不再担任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党组书记、副总经理。按照加快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有关精神,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设立董事会,易军同志任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顺利实现领导班子的新老交替。
2009年7月29日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中国建筑,股票代码:601668)股票上市仪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隆重举行。
2009年7月10日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获得证监会IPO批文,并在7月12日晚发布了招股意向书。
2009年
中国建筑连续四次荣登“世界500强”企业排行榜,排名第292位,比2008年提升93位,提前跨入世界五百强前三百强。
2008年
中国建筑在“世界500强”企业中排名第385位,较2006年排名跃升101位。
2007年和2008年
在《财富》“全球最受赞赏公司”评选中,中国建筑连续两年成为“中国地区最受赞赏公司”的五家企业之一,是中国地区唯一获此殊荣的建筑类企业。
2007年
中国建筑在“世界500强”企业中排名第396位,首次进入“世界500强”前四百强。
2007年12月8日
由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及宝钢集团公司于北京发起成立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其中中建总公司控股94%,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承袭了中建总公司的人员与资产。
2007年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被授予第一任期(2004-2006年)“业绩优秀企业”称号,是建筑类仅有的一家连续三年被国务院国资委评为中央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A级的企业。
2006年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成功跨入“世界500强”,排名第486位。
2004年11月30日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入围国资委公布的第一批49家中央企业主业名单。2003年,作为首批20家中央企业之一,中建总公司主要负责人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签订了《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责任书》。
1999年年底
中央发出18号文件,决定将国务院管理的163家企业转由中共中央管理,并成立中共中央企业管理委员会,作为党中央的派出机构,直接管理国有企业领导班子。163家企业分为两个层次,其中39户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领导班子由中共中央审批,其行政职务由国务院任命。中建总公司作为39户企业之一,实现了领导班子管理体制上的高规格、高层次。
1999年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接收了中外建、中外园林、中建机、泛华、中联重科、中建科等六家与建设部脱钩的企业。
1992年8月4日-7日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所属中国海外集团有限公司在连续7年盈利的基础上,以其属下的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的证券上市规则,在香港公开上市发售8.2亿新股,占总股份的25%,发售价每股1.03港元,新股连同认股权证发售,每五股派一份认股权证,共集资8.45亿港元。
1991年2月4日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作出印制佩戴“中建”标志、徽章的规定。规定在大型机械设备、工程项目、职工基地、办公用品上印有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标志,职工佩带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徽章。标志、徽章呈方形,象征建筑的基石,表示基础稳固;蓝色衬底,象征蓝天、海洋,表示海内外一体化经营,领域广阔;英文字母“CSCEC”为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英文名称CHINA STAT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RPORATION的缩写,书写形式象征建筑造型。
1988年2月6日
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确定全国性大型工业公司由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后,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由国家建设部实行行业归口管理。
1982年11月3日
国务院发出通知,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性专业公司管理体制的暂行规定》,确定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为相当于国务院直属局级。
1982年6月11日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发出《关于成立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属全国性的大型建筑联合企业,享有独立经营的自主权和独立法人资格。原国家建筑工程总局直属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工程局,东北、西北、西南建筑设计院,西南综合勘察院,设备配件出口公司和天津材料配件公司,划归总公司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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