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心理委员负责本班的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与普及工作。
2、心理委员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对自己所接触的同学隐私不得向亲戚、同学或朋友等泄露,特殊情况需向心理咨询老师请教。
3、心理委员应敏锐观察并及时记录本班同学心理变化动态。观察记录包括“常见心理问题”和“应急心理问题”两大类。记录内容务必真实客观,不夸大、不引申、不隐瞒,而且应谨慎保管、严加保密、定时上交。
4、心理委员对“应急心理问题”的汇报实行“即时报告”制度。原则上要求心理委员首先把本班发生的应急心理问题及时快速地向本系辅导员老师报告。当心理委员与所在系的辅导员老师因故联系不上时,心理委员可以直接与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求助,并补交相关的书面汇报材料。
5、心理委员定期收集本班同学提出的一般性心理困惑问题,并及时反馈到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寻求专业解答。
扩展资料:
大学心理委员的选拔标准
1、品学兼优,学习成绩良好;
2、遵守纪律,团结同学;
3、本人心理健康状况良好,为人乐观,开朗;
4、热心班级心理健康工作,具有服务意识;
5、善于与人沟通,具有良好的语言能力;
6、能够切实协助学校、辅导员做好心理委员工作,把工作做到实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心理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