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欠款人给我写的欠条(1000元),

2022-08-18 社会 66阅读
你是说欠款人(也就是债务人)欠了你1000元钱,并且打了欠条,但现在不承认欠款了是吗?
那么,当时的欠条是怎么写的呢?条款内容有没有明确债权债务关系呢?有没有签署欠款人的姓名呢?
一般来讲,只要是欠条中注明欠款的事项、时间、姓名、等等都是有效的,这张欠条在庭审的时候,可以当做合法的证据使用,只要是事实清楚、理由充分、证据确凿、就会得到法官的支持。你可以先写一份起诉状,然后去享有管辖权的法院去立案,大概一个星期左右,法官会通知你开庭的日期,你就等待开庭吧,在起诉状中诉求部分你要注明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诉讼费用不会超过100元的,你就放心吧!至于起诉状的格式大概分如下几项:一、原告:姓名、年龄、职业、家庭地址、等等
二、被告:姓名、年龄、职业、家庭地址、等等
三、诉讼请求:1)
2)
3)
四、事实与理由:
致 某某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这样就OK了,省略部分自己填写吧(天致分这样几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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