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旨:提高校园艺术水平,形成校园良好艺术氛围。
美术社团任务:1.每学期举办一场书法、绘画展览。2参加校内外艺术表演或比赛。
训练地点:校美术社团教室。
机构及各部门职能细则:
团长:1人。副团长:2名。总体负责美术社团规划、管理工作。
外聘艺术指导:1~2名。常任美术指导:2人。
美术社团队长:2人。负责考勤,协助指导教师完成训练任务,并及时了解团员学习情况。
美术社团上级主管:建平中学艺术教育委员会。
美术社团团员:校美术艺术协会会员。
具体章程:
1. 凡建平学生,品行端正,热爱美术,具有一定艺术修养能按要求完成学习、展览任务的同学,均可参加。
1. 美术社团团员颁发建平中学金苹果美术社团纪念证书,团龄一年以上者或获区一等奖以上成绩者颁发校优秀艺术特长生证书。
2. 每学年组织赴外学习交流。
3. 书法、绘画展览管理、训练有关经费等由建平中学艺术教育委员会下拨。
4. 每期书法、绘画展览建立档案(如节目单、照片等)。
5. 美术社团活动团员一次缺席扣5分,无故迟到、早退30分扣2分,展览、比赛缺席扣10分。累计无故达30分者,自动除名。
6. 爱护书法、绘画用具,美术用具平时由音美专人保管。其他人租借需经批准。
7. 对全勤94分以上同学予以实物奖励。
8. 美术社团训练、活动日程:每周二下午:3:10~4:30;每周四下午:3:1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