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情与金钱之间你会怎么选择

2020-09-04 社会 50阅读
说真的,亲情与金钱这两个词,我是十分的不愿意将它们放在一起的。然而,当它们必须罗列在一起的时候,我看到了悲哀。
朋友的母亲病了,需要住院治疗。可以说,听到这个消息时,我的心不由一震,没有经过什么考虑,取出了全部可以动用的现金。从小妈妈就告诉我:钱是死的,人是活的。只要人在,就什么都有了。一家人在一起,就什么都有了。
可是,当听到他家里某一人所说的话时,我气愤、我心痛,我为之感到悲哀。面对家里的病人,他不能给予精神上的鼓励与安慰,竟然会讲出埋怨她又将花费一笔钱的话。我不明白,在金钱的面前,为什么与他共同生活多年的亲人会如此的不值得他用情,难道亲情在他的心中真的敌不过金钱吗?虽然我知道,或许他只是随口说一下,但要知道,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这会给病人的心理带来多大的压力呀。
我不想说自己多么的重情重义,但我却真的鄙视那些视金钱胜过亲情的人。
二,人活着到底为什么;金钱和亲情谁重要?
这要看你怎么去看待这个问题了,人活着不能没有金钱,但是你都有了金钱,却没有了亲情,不是也很没意思吗?生活过的,不过话是这么说,我认为还是亲情重要的很,因为,钱没了可以在去搛,而亲情没了,是我们用什么都无法弥补的,人活在世界上,金钱是身外之物,为什么有些富家人,他们并没有说自己的日子过的有多好,正是因为这上点,他们少了亲情的关心,这样的观点就看人是怎么想的了,你说呢,无论选择什么,目的不就是让自己开心吗?开心就好!
三,金钱亲情 孰轻孰重2005年3月8日  |法制资讯|
一起简单的民事债务却使父母子女对簿公堂,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人与人之间的道德亲情是否也应该用金钱来衡量?金钱、亲情,孰轻孰重?
原告马顺与被告马桂荣系亲生父女,原告马顺为原兴隆县化肥厂工人,退休后回老家茅山居住,其工资由其子女代领,被告马桂荣领取原告2003年3月至12月工资8821.50元,于2003年12月3日支取原告药费1000元,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以此款已交与其母并签有协议为由拒不给付,原告诉到法院。法院在审理此案过程中,被告对此款已由其支取予以承认,同时提出此款已交其母亲,有其母亲所签的协议书为证,经审判人员反复调查证明该协议为在其母不识字并不知协议内容的情况下,由被告哄骗其母所签,遂判决由被告给付原告工资及药费9821.50元,此案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此案让人看到了中国传统的亲情理念日渐淡薄,人们对物质与金钱的欲望冲淡了中国的传统道德束缚,人们过去观念中的“家庭共同财产”日益被“个人财产”所取代,这是时代的进步,还是道德观念的退化?如何唤醒人们心中的亲情理念,遵守法制与道德,特别是道德的约束与规范,这将是一个新的社会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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