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上了外地牌照要换成上海牌照必须办理机动车转入登记,办理条件如下: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入本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
二、办理机动车所有人转移登记时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入本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
机动车档案转出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后,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未按照规定时限申请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入登记: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3、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4、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5、机动车与该车的档案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
6、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7、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8、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9、机动车超过检验有效期没有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
10、机动车不符合本市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的(环保公告确认请到上海市环保局检测中心三江路55号查询)。
扩展资料
办理机动车转入登记需提供的材料:
1、办理转移登记的提供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档案;
5、《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领取方式:车管所各分所、各区(县)交警支(大)队机动车管理窗口、公安门户网站下载打印;填表前请仔细阅读申请表背面的填表说明),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车主签字;
6、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在《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上签字,机动车所有人不签字;
7、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需提交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需提供其他任一联原件或加盖保险公司印章的复印件;
8、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提供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有效期三十天);
9、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10、机动车标准照片二张。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上海-外省市机动车转籍(转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