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车,一般是指制造完成出厂以后超过3个月以上仍没有销售出去的车。由于汽车制造业特别讲究及时,正常情况下新车从制造出厂到销售给买车人基本上在一两个月里便能够完成,超过3个月或者更长时间的车一般就是库存车。
这需要看合同内容的具体约定,如合同内没有约定关于汽车生产日期的话,是无法通过合同法主张权利的;反之,如约定了提车必须是新车,你可以以对方违约为由要求对方更换新车辆。“车不是开坏的,而是放坏的”。对于停在原地不动几个月甚至一年的库存车来说,蓄电池、各种油液、各种橡胶制品、漆面以及相关的排水孔洞多少都会受到一些影响。
因为没有专业的知识和检测设备,这也让消费者无法对库存车的车况进行全面的了解,最后也只能相信经销商的“一面之词”。当然,如果经销商能按照正确的方式对待库存车,如周期性地启动车辆;定期的清洁库存车;定期给电瓶充电;时常移动车辆。那么即使库存一年以上的车辆,车况也不会差。不过实际极少数4S店会按照上面说的对库存车进行适当养护,特别是一些销售情况不好的品牌更是对库存车“大撒把”,甚至小鸟在库存车的车轮里“定居”的。
目前消费者购车的时候一定会和4S店签订购买合同,但在合同中并没有针对消费者购买库存车是否享有特殊的延保或者售后服务进行规定,而且国家也没相关法律条例对库存车辆品质进行监管。在实际情况中,基本上所有经销商不会给长时间的库存车提供特殊的延保或者售后服务,解释的原因都是一个:厂家没有相关的规范。而在相关法律方面,之前发布的《汽车三包》草案中,也没有规定厂家一定要对停放一定周期的库存车的质量有监管和保障义务,因此对于库存车是否应该享有特殊的延保或者售后服务还需要从法律途径进行权益的维护。
根据具体问题类型,进行步骤拆解/原因原理分析/内容拓展等。
具体步骤如下:/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