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对其分支机构实行高度集中的统一管理。由于国内企业的涉外活动不涉及在国外建立经济实体问题,国内外经济活动的关系是松散的,有较大偶然性,其涉外经济活动往往在交易完成后就立即终止,不再参与以后的再生产过程;而跨国公司则在世界范围内各个领域,全面进行资本、商品,人才、技术、管理和信息等交易活动,并且这种“一揽子”活动必须符合公司总体战略目标而处于母公司控制之下,其子公司也像外国企业一样参加当地的再生产过程。
这种管理体制有多个优点:
1.增强垄断企业总的经济潜力,防止“过剩”资本形成,确保跨国公司安全发展,有利于全球战略目标的实现。
2.有利于资金合理流动与分配,提高各种生产要素和副产品的利用率。
3.便于分散风险,稳定企业的经济收益。 4.可以充分利用生产余力,延长产品生命周期,增加利润。
5.能节省共同费用,增强企业机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