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砂石原材料应对应每一单位工程,按代表批量取样送检。
一、水泥:
1、散装水泥:
(1)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验收批,但一验收批的总量不得超过500t。
(2)随机地从不少于3个车罐中各采取等量水泥,经混拦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的水泥作为试样。
2、袋装水泥:
(1)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验收批,但一验收的总量不得超过200t 。
(2)随机地从不少于20袋中各采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的水泥作为试样。
二、砂:
1、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每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不足400m3或600t也按一批计。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20kg)。
2、当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较大时,可定期检验。
3、取样部位应均匀分部,在料堆上从8个不同部位抽取等量试样(每分11kg)。然后用四分法缩至20kg,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面铲除。
三、石:
1、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每400m3或600为一验收批,不足400m3或600t也按一批计。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20kg)。
2、当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较大时,可定期检验。
3、一组试样40kg(最大粒径10、16、20mm)或80kg(最大粒径31.5、40mm)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在料堆上从五个不同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试样15份(粒堆的顶部、中部、底部)。每份5-40kg,然后缩分到40kg或60kg送试。
此水泥取样标准为常用建筑用水泥;砂石取样每组的重量,不同地区可能有些许不同,具体重量应咨询当地检测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