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新洲区出入境管理处在新洲区邾城街龙腾大道特一号(区政务中心)。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直辖市、地(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职责是:
根据国家移民管理局的授权和委托,承担公民因私出国(境)管理、受理签发公民因私事出入境证件,实施外国人来华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的日常管理,签发口岸签证及其他相应的证件,查处出入境违法犯罪活动等。
扩展资料
出入境管理是公安机关的一项专门业务,一方面要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秩序,在出入境管理中打击出入境违法犯罪活动;另一方面要保护中外公民的合法权益,适应国家对外开放形势。根据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对出入境管理的任务主要是:
1、依法受理、审批出境和入境申请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包括往来港澳台地区),外国人入境以及入境后在中国的居留、旅行,都必须事先申请。无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都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和要求提出出境或入境申请。主管机关对他们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甚至进行必要的调查,再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各级权限进行审批。
2、依法签发出入境证件和签证
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出境、入境申请经审查批准后,依法给申请人签发与其申请相应的证件。签发证件,是主管机关代表国家对申请人的准许,严肃对待。
参考资料来源: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新洲区公安分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入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