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首先要说的是:有被骗,被诈的可能性。
因为在出事故后,本车如果负全责,那么,双方的车损都是由本车保险进行赔付,包括人伤,财产。
定损流程是这样的:
1.将本车及事故车辆开(拖)到修理厂,然后拨打自己保险公司专线电话,要求定损(我在XXX修理厂给我的车辆定损;我在XXXX修理厂给对方车辆定损),然后保险公司定损人员前来对事故车辆进行拍照,
2.定损人员拍照确定大体损失后,他们会与修理厂的人进行沟通,要求他们拆解,然后,进一步确定损失,出定损单,在保户(您)认同定损单上所换的和所修的零部件都无误的时候,会要求您确认签字,此时,定损单合同生效。 定损流程完成。
您在问题上说‘整个过程并没有告知我,直到对方车主通知我去交钱他要提车’和‘对方4s店,在我方保险公司连15000这个数都没确定的时候,就已经把车修完’,您有理由不在定损单上签字,这样子,您就有权力找保险公司和修理厂,去问问到底怎么回事,为什么在修车的时候,没有让您去确定损失。因为这是您在修理厂确定修理项目唯一的权力,只要发现有些配件或修理项目不是此次事故造成的,您就可以不同意此次定损。
说到责任,修理厂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这次的事故修理金额比较大,而且您在备注里也说了‘对方车主当时跟我说我不用操心,修好你来交钱就行了,再找保险报销,很简单没事’,这句话就有很大的问题啊。仔细分析一下,不难发现,对方车主和修理厂存在猫腻,想通过这次事故,免费对自己的车进行全面修理。
做法:如果没有在定损单上签字,拒绝支付两个车的修理费,要求保险公司出具两个车的定损单,确定定损项目,如果有多定配件,要求剔除。’追尾事故,无非就是本车前部受损,对方车后部受损。定损时最好能提供当时查勘员查勘拍照的现场照片来确定表面的损失和内部可能造成的损失,这样定损岂不很容易,确定损失不也容易了吗?如果保险公司不提供或者修理厂不配合,那就可以上法院起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毕竟,这不是100-200能解决事情,而是1-2万的事情!有必要去法院起诉,因为现在的保险公司和修理厂还有对方车主都有猫腻。
如果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在定损单上签字了,那就拉锅了……,只能认,不能反悔,因为白纸黑字,就是有理也说不清楚,打断牙齿和血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