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真是太可恶了!本来离家打工就不是件轻松简单的事,辛辛苦苦挣了点钱,又遇上个骗子!很同情你的遭遇.为了讨回公道,一定要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政府若已提前公告,那再与政府纠缠是没有意义的.关键是怎么向转让给你的人主张权利.
二.他不否认政府有公告的事情,说明他知情,所以他与你签的转让合同明显存在欺诈或显失公平,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至于他说从别人处转来的,根据合同的相对性,让他去告别人好了.
所以,建议你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双方的转让合同并宣告无效,同时要求他返还全部转让款.
相关法律规定:
《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