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尔文的进化论存在的缺陷是不能解释生物的许多器官的演化或特征。
进化论者认为许多痕迹器官,如人体的尾椎骨、盲肠、松果体均为生物“退化”的产物。尾椎骨乃是由猴子的尾巴退化而来,但按照进化论天择的概念,除非能证明尾巴的存在是绝对有害的,才能使猴子遭到淘汰而演化出人来,然而因为尾巴长而遭全面淘汰的环境是不太可能存在的。
另外,许多重要性较低、不至于影响生物生存的器官或特征仍有其特定功能,如眉毛、头发、人喜怒哀乐的表情、人的语言能力和人的长相。缺乏这些器官或特征并不足使生物成为“不适者”而灭亡。
扩展资料
达尔文自己把《物种起源》称为“一部长篇争辩”,它论证了两个问题:
第一,物种是可变的,生物是进化的。当时绝大部分读了《物种起源》的生物学家都很快地接受了这个事实,进化论从此取代神创论。
即使是在当时,有关生物是否进化的辩论,也主要是在生物学家和基督教传道士之间,而不是在生物学界内部进行的。
第二,自然选择是生物进化的动力。生物都有繁殖过盛的倾向,而生存空间和食物是有限的,生物必须“为生存而斗争”。
在同一种群中的个体存在着变异,那些具有能适应环境的有利变异的个体将存活下来,并繁殖后代,不具有有利变异的个体就被淘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进化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