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县衙有5个官,分别是知县、县丞、主簿、县尉、典史。
县衙里最高的领导是知县,也叫县令,相当于现在的市委书记兼市长,品级不高,一般只有七品,在古代的官僚体系中属于末等,所以被称之为“七品芝麻官”。不过知县虽然级别不高,但手握实权,是名副其实的一把手,地方上大小事务都由他说了算,没人敢小看。
县丞是知县的辅官,是县里的二把手,相当于常务副县长,品级一般为八品,主管全县的文书档案、仓库、征税等工作。
县尉,是县里的三把手,相当于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品级一般为八品,主管缉捕、治安等工作。明朝时期和典史合并,被典史取代。
主簿,是县里的四把手,相当于两办主任兼民政局局长,品级一般为九品,主管县里的文书和户籍等工作。
典史,品级不入流,但实权很大,开始为县尉属官,明朝时期取代了县尉,成为主管地方司法、刑狱、治安的重要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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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职
1、【爵】即爵位、爵号,是古代皇帝对贵戚功臣的封赐。
2、【丞相】是封建官僚机构中的最高官职,是秉承君主旨意总理全国政务的人。有时称相国,常于宰相通称,简称“相”。一般只设一个丞相,俗称大丞相,,有时分为左右两个丞相,右丞相专门管理国事,左丞相是皇帝的“私人顾问”。不需要管理国事。
3、【太师】指官职又名太宰
古代称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后多为大官加衔,表示恩宠而无实职。
4、【太子太师】太子太师属“东宫三师”为名义上的太子老师。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为“东宫三师”,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称"三孤"后来也逐渐成为虚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