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养殖的国家保护动物大部分已被2020年立法禁止被市场利用。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2020年2月24日下午表决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割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对于鸽兔等人工养殖利用时间长,技术成熟,人民群众以广泛接受的人工饲养的动物,决定规定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属于家畜家禽适用畜牧法的规定。”
“决定明确规定,凡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全面禁止使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