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地区包括:山东省、江苏省、江西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上海市,共六省一市。
华西地区包括:新疆、青海、西藏、四川、重庆、云南、宁夏、陕西、甘肃、内蒙古西部。
华南地区包括:广东、广西、海南和南海诸岛。香港、澳门回归后也被算在华南地区内,但因之特殊性常被单独列出,与台湾省并称“港澳台地区”。
华北地区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
华中地区包括:湖北省、湖南省、河南省。
扩展资料:
华东华南地区并不是一个自然地理概念,而是一个行政区划概念和经济区域概念。
建国之初,我国将全国划分为六个大行政区,即东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每个大行政区下辖若干省份(直辖市、行署区),当时的华东大行政区管辖上海、江苏(苏南行署区、苏北行署区)、安徽(皖南行署区、皖北行署区)、浙江、福建等省市。
1954年,大行政区作为一级行政区划被撤销。
1958年,中央为了加强对地区经济的计划指导,协调各大区内省、市、自治区间的经济联系,根据当时的实际出发,考虑历史关系和政治、经济、军事需要,又将全国划分为东北经济协作区、华北经济协作区、华东经济协作区、华南经济协作区、西南经济协作区等7个大区。
1961年,又恢复成立了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和西北等六个区党的中央局,将七大经济协作区调整为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和西北等六大经济协作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