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材料:
(1)首次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申请材料。
(2)原《往来台湾通行证》原件(遗失、被盗的除外)。
(3)损毁、遗失、被盗补发的:损毁、遗失、被盗的书面情况说明。
(4)境外遗失被盗的:入境所持证件。
二、办理地点:
(1)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省局、市局、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派出所出入境受理点等)。
(2)非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需符合异地办理有关规定),各地区办理地点有所不同,有些办理地点仅针对部分申请人,或只接受网上预约申请。
扩展资料:
2018年9月1日起内地居民可在全国异地换(补)出入境证件。
公安部28日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移民管理局在发布会上通报,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台22条改进服务管理的新举措,将于2019年一季度之前分期分批实施。
其中,内地居民可在全国范围内异地申请换(补)发出入境证件、申办出入境证件7个工作日内办结等5项便利措施将于9月1日起施行。
实现出入境证件“网上办”、“异地办”、“就近办”、“轻松办”,中外人员、交通工具出入境通关更加顺畅,外国人来华旅游、工作、商务、创业更加便利。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