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交通事故工伤如何解决?

2022-04-01 社会 51阅读
朋友:
当今,因交通事故的受害者的家属最为关心的是,受害人能否享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重赔偿的问题。职工因交通事故导致工伤,在已得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后,还能否再享受工伤待遇?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
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我的以为,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当《工伤保险条例》不再规定“取得了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时,劳动者完全可以既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即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
总之,在这你们这起交通事故中的受到伤害的员工,虽然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享受双重赔偿有较大的争议,但也有成功的案例,使受害者的亲属既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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