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主管文化产业的行政管理组织有哪些

2020-08-16 时事 1055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是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设立。

文化和旅游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是中国文化行政的最高机构。是国务院的职能部门,在国务院领导下管理全国文化艺术事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负责文化、艺术事业的组成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最早的政府部门之一。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将文化部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不再保留文化部。

扩展阅读:

1 国家工业和信息产业部:主管网络及通信等。
2 国家出版总署:主管报纸、杂志。
3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主管电影、电视。
4 文化旅游部:主管文学艺术界,包括文化馆、群众艺术馆、文化团体、文艺演出单位、文化场所(如卡拉OK厅、歌舞厅、网吧)等。
5 国家文物总局:主管博物馆、文化遗址、名人纪念(堂)馆等。
6 中共中央宣传部:不直接管理任何一块业务,但却是所有与新闻、文化及宣传有关的就都管,可谓是“全管”。但中宣部的“管”只限于政策层面的把握,并不干预各分管部门的具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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