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越秀第一办证中心:
地址:海珠中路72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21:00;双休日、节假日:8:30-17:30;
2、第二办证中心:
地址:东华东路367号
3、荔湾综合办证中心:
地址:光复中路245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21:00;双休日、节假日8:30-17:30;
4、综合办证中心鹤洞办证点:
地址:鹤洞路42号之三
5、矿泉派出所:
地址:广园西路123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
扩展资料
一、受理范围
1、本市居民已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了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在办证期间急需使用证件的;
2、本市居民姓名、住址项目中含冷僻字及其他原因不能办理居民身份证的;
符合以上两种情形的应到户口所在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办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申办手续
1、交验本人《户口簿》;
2、提交《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如属上述第2点的不需提交),交公安机关审核;
3、交纳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10元。
三、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在办妥手续后3日内,持《户口簿》及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回执和工本费收据到户口所在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领取证件。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