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71年当兵的五级残疾军人回到你的问题:2004年复员三级士官如果没有以下条件的就没有任何补助的。对于我们解放军 1955年10月份供给制改为津贴、薪资制后当兵的退役军人来讲,目前只有:
1、民政部门重点优抚对象(残疾军人、带病回乡军人、参战涉核军人等)的依据国家法规的补贴;
2、社保部门对于军队干部转业到企业退休的,“军转企”养老金补贴:
3、民政部门国家只有对于城镇、农村无业的,年满60周岁的退役军人,予以每一年军龄、每人每月30元(今年十月最新标准)的生活补贴,也就是说均有6年军龄的老人,如果没有养老金等固定收入的,那么就有每月180元的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