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国际、地区航班旅客(包含国际中转国际航班旅客),可随身携带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的液态物品: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置于容积不超过1升的、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每名旅客每次仅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应办理托运。
携带化妆品办理托运流程:
1、将亲自带上飞机的行李与托运行李分开,带好托运行李,前往相关航空公司的柜台办理值机。
2、值机时出示身份证、机票等证件,将托运行李交给办理柜台称重登记。行李如果超重还要额外补缴费用。
3、携带随身携带的行李前往候机大厅进行安检,(如出境还需进行海关边防检查),通过安检后前往登机口等候。
4、登机。
扩展资料:
除了化妆品以外,旅客如果随身携带以下物品,必须将物品放置在容量不超过100毫升的器皿内,再将器皿放在透明的可重复密封的塑料袋内。
1、凝胶状物品,例如:发胶、沐浴液;
2、乳液及液体,例如:防晒霜、防晒油、防晒喷雾、面霜、护肤乳液、走珠式止汗剂、香水、须后水;
3、膏状物,例如:牙膏、凡士林、眼影膏;
4、压缩泡沫及喷雾,例如:剃须泡沫、沐浴泡沫、防晒泡沫、压缩止汗剂;
5、食物,例如:清水、汽水、优酸乳、汤、糖水;
6、液体化妆品,例如:粉底霜、唇彩、睫毛膏、卸妆液、指甲油;
7、液体如存放在容量超过100毫升器皿内,必须托运。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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