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科学编制规划。二是严格实施规划。三是完善标准规范。四是统筹推进新老城区海绵城市建设。五是推进海绵型建筑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六是推进公园绿地建设和自然生态修复。七是创新建设运营机制。八是加大政府投入。九是完善融资支持。十是抓好组织落实。
《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从加强规划引领、统筹有序建设、完善支持政策、抓好组织落实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十项具体措施。
一是科学编制规划。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城市规划的刚性控制指标,建立区域雨水排放管理制度。
二是严格实施规划。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作为城市规划许可和项目建设的前置条件,在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
三是完善标准规范。抓紧修订完善与海绵城市建设相关的标准规范。
四是统筹推进新老城区海绵城市建设。从2015年起,城市新区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老城区要结合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有机更新等,以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为突破口,推进区域整体治理。
五是推进海绵型建筑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推广海绵型建筑与小区、海绵型道路与广场,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和易涝点改造,实施雨污分流,科学布局建设雨水调蓄设施。
六是推进公园绿地建设和自然生态修复。推广海绵型公园和绿地,消纳自身雨水,并为蓄滞周边区域雨水提供空间。加强对城市坑塘、河湖、湿地等水体的保护与生态修复。
七是创新建设运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鼓励技术企业与金融资本结合,采用总承包方式承接相关建设项目,发挥整体效益。
八是加大政府投入。中央财政要积极引导海绵城市建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
九是完善融资支持。鼓励相关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将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列入专项建设基金支持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等。
十是抓好组织落实。城市人民政府是海绵城市建设的责任主体,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等部门指导督促各地做好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作。
扩展资料
随着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城市自然生态也面临严峻的失衡。城市路面硬化,到处都是不透水材料铺装,改变了原有自然生态本底和水文特征,因此,要加强自然的渗透,把渗透放在第一位。
其好处在于,可以避免地表径流,减少从硬化不透水路面汇集到市政管网里,同时,涵养地下水,补充地下水的不足,还能通过土壤净化水质,改善城市微气候。
而渗透雨水的方法多样,主要是改用各种路面、地面透水铺装材料使其城市路面自然渗透,改造屋顶绿化,调整绿地竖向,从源头将雨水留下来然后“渗”下去。
其主要作用是延缓短时间内形成的雨水径流量。例如,通过微地形调节,让雨水慢慢地汇集到一个地方,用时间换空间。通过“滞”,可以延缓形成径流的高峰。具体形式总结为三种:雨水花园、生态滞留池、渗透池、人工湿地。
即把雨水留下来,要尊重自然的地形地貌,使降雨得到自然散落。现在人工建设破坏了自然地形地貌后,短时间内水汇集到一个地方,就形成了内涝。
所以要把降雨蓄起来,以达到调蓄和错峰。而当下海绵城市蓄水环节没有固定的标准和要求,地下蓄水样式多样,总体常用形式有两种:塑料模块蓄水、地下蓄水池。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