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失业状态,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的有效凭证。
登记失业人员凭《就业创业证》申请享受相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如申请创业担保贴息贷款,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和政府职业培训补贴等。
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应到街道(镇)、社区(村)人力社保平台进行就业登记,可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除了政策优惠,《就业创业证》还是领取失业待遇的主要凭证之一。符合相关条件的失业人员凭此证可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由经办机构在登记证内页打印或填写待遇享受信息。
扩展资料
《就业创业证》的前身是《就业失业登记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已发出通知,要求将《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各地已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继续有效,不再统一更换。
一、就业创业证,由当地相关部门免费发放并且要求相关机构及时给予登记
1、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和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应当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手续;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于15日内办理登记手续。
2、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由本人在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
3、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以到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就业创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