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应予保护的固定利率,即年利率24%。
年利率36%以上的借贷合同为无效。
这划分出了三个区域,一个是无效区,一个是司法保护区,一个是自然债务区,就是24%-36%期间。
1、在24%以内,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作为我们民事司法审判,都要给予法律保护。
2、24%与36%之间的这一段,我们把它叫做自然债务区。如果当事人愿意自动履行,法院不反对。如果当事人依据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保护这个区间的利息,人民法院是不予法律保护的。
此时,如果借款人偿还以后又反悔,又向法院起诉说,“既然24%是不保护,我是超过24% 的,我要把这个要回来行不行?”
这是不行的,既然你已经基于你的自愿给付了,而且原来有合同规定给付了,你要回来是不行的,法院同样会驳回你的诉讼请求。
3、年利率超过36%又不一样,是基于无效,如果自愿给付了,后来一看这个合同无效想要回来,这是可以的。
举例说明:A借给B10万元一年,要求年底还15万元。按照新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无效。即B一年后最多只需向张三还13.6万元,另1.4万元利息还款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