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机动车因事故造成车上人员人身伤害的,由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进行赔付。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第三十八条,关于车上人员责任险的规定: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依法应当对车上人员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依此条例,在机动车使用过程中,因爆胎造成车上人员重伤。可依法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车上人员责任险俗称座位险,针对车上人员提供每座最高十万元额度的人身伤害赔偿金。可以通过购买商业车上人员座位险提升理赔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