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从事艺术活动中,必须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书画院还为我国的书画工作者及爱好者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及全方位的发展支持。书画院要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艺争鸣”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积极团结、组织全国书画家、书画爱好者,加强与全国和世界各地书画家的交流与合作,为繁荣、发展我国的书画艺术事业尽责尽力。
二、书画院必须有网站、院办报刊、杂志以更好的为艺术家服务。做好发现、挖掘、推荐优秀艺术家的服务工作。经常组织开展书画艺术展览、交流工作,且为优秀艺术家编辑、出版画册等。
三、制定完善合理合法的章程,组织机构明确,成立院务委员会及相关分支机构。
四、关注艺术新闻动态,及时发布艺术讯息。联合团结其他艺术团体、新闻媒介以更好的为书画院院内艺术家服务。开通网上博客、画廊,积极推荐优秀艺术作品,真诚的为艺术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