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职能、经济稳定与发展职能、资源配置职能、市场管制职能。
1、收入分配职能
政府通过各种政策工具,参与一定时期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与再分配,实现收入在全社会各部门、各地区、各单位,以及各社会成员之间进行合理分割,缩小收入差距,体现社会公平。
良好的社会管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促进经济增长、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
2、经济稳定与发展职能
通过干预、调节国民经济运行,达到物价稳定、充分就业、国际收支平衡等目标,实现经济发展的目的。
政府通过制定和运用财政税收政策和货币政策,对整个国民经济运行进行间接的、宏观的调控。
3、资源配置职能
通过政府经济活动,引导人力、物力、财力等社会资源流动,形成一定的产业结构、区域经济结构等经济结构,优化资源配置结构,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政府通过政府管理、制定产业政策、计划指导、就业规划等方式对整个国民经济实行间接控制;同时,还要发挥社会中介组织和企业的力量,与政府一道共同承担提供公共产品的任务。
4、市场管制职能
通过用法律明确界定和规范市场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从而为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提供必要的保障。
政府为确保市场运行畅通、保证公平竞争和公平交易、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而对企业和市场所进行的管理和监督。
指导、发布信息以及规范市场准入,引导和调控经济运行。经济调节的主要内容包括调节经济总量、调节经济结构、调节地区经济、调节收入分配、调节对外经济关系等方面。
扩展资料:
社会职能是指除政治、经济、文化职能以外的政府必须承担的其他职能。这类事务一般具有社会公共性,无法完全由市场解决,应当由政府从全社会的角度加以引导、调节和管理。
目前,我国政府的社会职能主要有:
1、调节社会分配和组织社会保障的职能;
2、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职能;
3、促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的职能;
4、提高人口质量,实行计划生育的职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政府经济职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济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