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制度改革的哲学思考
第一、商事登记改革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和完善的需要。市场经济的核心是市场决定资源配置,但是市场准入门槛高、程序繁琐、效率较低、行政干预过多,阻碍了市场主体作用的有效发挥。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构建新的符合当今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商事登记制度,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决定性作用的必然要求。第二、商事登记改革是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需要。转变政府职能就是要进一步划清政府、市场、市场主体之间的界限,改革商事登记制度就是要以市场和市场主体为导向,建立“宽进严管”的商事主体管理新体系,充分调动市场和市场主体的积极性,这有利于进一步简政放权、强化政府在公共服务中的作用,促进建立精简、高效、廉洁的服务型政府,使政府真正成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第三、商事登记改革是社会主义诚信体系建设的需要。社会主义建设、市场经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密不可分,相互促进、相互影响。商事登记改革的方向是构建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充分利用信用监管方式,实现商事主体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有利于建立信用政府、信用企业、信用社会,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相互协调、良性互动的格局,有利于社会主义诚信体系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