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湖北、江西
中国地震主要分布在五个区域:台湾地区、西南地区、西北地区、华北地区、东南沿海地区和23条地震带上。
1."华北地震区"。包括河北、河南、山东、内蒙古、山西、陕西、宁夏、江苏、安徽等省的全部或部分地区。在五个地震区中,它的地震强度和频度仅次于"青藏高原地震区",位居全国第二。由于首都圈位于这个地区内,所以格外引人关注。据统计,该地区有据可查的8级地震曾发生过5次;7-7.9级地震曾发生过18次。加之它位于我国人口稠密、大城市集中、政治和经济、文化、交通都很发达的地区,地震灾害的威胁极为严重。
华北地震区共分四个地震带。
(1)郯城-营口地震带。包括从宿迁至铁岭的辽宁、河北、山东、江苏等省的大部或部分地区。是我国东部大陆区一条强烈地震活动带。1668年山东郯城8.5级地震、1969年渤海7.4级地震、1974年海城7.4级地震就发生在这个地震带上,据记载,本带共发生4.7级以上地震60余次。其中7-7.9级地震6次;8级以上地震1次。
(2)华北平原地震带。南界大致位于新乡-蚌埠一线,北界位于燕山南侧,西界位于太行山东侧,东界位于下辽河 -辽东湾拗陷的西缘,向南延到天津东南,经济南东边达宿州一带。是对京、津、唐地区威胁最大的地震带。1679年河北三河8.0级地震、1976年唐山7.8级地震就发生在这个带上。据统计,本带共发生4.7级以上地震140多次。其中7-7.9级地震5次;8级以上地震1次。
(3)汾渭地震带。北起河北宣化-怀安盆地、怀来-延庆盆地,向南经阳原盆地、蔚县盆地、大同盆地、忻定盆地、灵丘盆地、太原盆地、临汾盆地、运城盆地至渭河盆地。是我国东部又一个强烈地震活动带。1303年山西洪洞8.0级地震、1556年陕西华县8.0级地震都发生在这个带上。1998年1月张北6.2级地震也在这个带的附近。有记载以来,本地震带内共发生4.7级以上地震160次左右。其中7-7.9级地震7次;8级以上地震2次。
(4)银川-河套地震带。位于河套地区西部和北部的银川、乌达、磴口至呼和浩特以西的部分地区。1739年宁夏银川8.0级地震就发生在这个带上。本地震带内,历史地震记载始于公元849年,由于历史记载缺失较多,据已有资料,本带共记载4.7级以上地震40次左右。其中6-6.9级地震9次;8级地震1次。
2."青藏高原地震区"。包括兴都库什山、西昆仑山、阿尔金山、祁连山、贺兰山-六盘山、龙门山、喜马拉雅山及横断山脉东翼诸山系所围成的广大高原地域。涉及到青海、西藏、新疆、甘肃、宁夏、四川、云南全部或部分地区,以及原苏联、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孟加拉、缅甸、老挝等国的部分地区。
本地震区是我国最大的一个地震区,也是地震活动最强烈、大地震频繁发生的地区。据统计,这里8级以上地震发生过9次;7-7.9级地震发生过78次。均居全国之首。
3."新疆地震区"、"台湾地震区"也是我国两个曾发生过8级地震的地震区。这里不断发生强烈破坏性地震也是众所周知的。由于新疆地震区总的来说,人烟稀少、经济欠发达。尽管强烈地震较多,也较频繁,但多数地震发生在山区,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与我国东部几条地震带相比,要小许多。
4.值得一提的是"华南地震区"的"东南沿海外带地震带",这里历史上曾发生过1604年福建泉州8.0级地震和 1605年广东琼山7.5级地震。但从那时起到现在的300多年间,无显著破坏性地震发生。
我国的地震活动十分广泛,除浙江、贵州两省外,其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都有6级以上强震发生,其中1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均发生过7级以上大震,约占全国省(直辖市、自治区)数的60%。台湾地区是我国地震活动最频繁的地区,1900年~1988年全国548次6级以上地震中,台湾地区为211次,占38.5%。我国大陆地区的地震活动主要分布在青藏高原、新疆及华北地区,而东北、华东、华南等地区分布较少。我国绝大部分地区的地震是浅源地震,东部地震的震源深度一般在30千米之内,西部地区则在50千米~60千米之内;而中源地震则分布在靠近新疆的帕米尔地区 (100千米~160千米)和台湾附近(最深为120千米);深源地震很少,只发生在吉林、黑龙江东部的边境地区。自 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共发生8级以上的地震3次;中国大陆地区共发生7级以上地震35次,平均每年发生约0.7次;6级以上的地震194次,平均每年发生近4次。与近100年的活动水平(≥7级的年均值为0.66 次,≥6级的年均值为3.6次)相比较,建国后的强震活动水平高于前50年的活动水平。
另外,强震分布显示了西多东少的突出差异。我国大陆地区,绝大多数强震主要分布在东经107度以西的我国西部广大地区,而东部地区则很少。据统计,1949年~1981年间发生的27次7级以上地震中,西部约为20次,占74 %,东部只有7次,占26%;而6级地震,东部占的比例则更小。在1895年~1985年间,我国大陆地区发生的全部 7级以上地震中,西部占87%,其应变释放能量占90.8%。
强震活动继承了我国地震活动长期以来分布广且不均匀的特点。我国的地震活动具有分布广的特点,6级以上地震几乎遍布全国。然而,地震活动的分布是不均匀的,其活动水平也有较大差异。据统计分析,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中,活动水平最高的仍是台湾地区,7级以上地震发生率占全国总数的40%以上,6级以上地震发生率占全国总数的53%以上;在其他各省(市、自治区)中,发生6级以上地震次数大于5次的还有西藏、新疆、云南、四川、青海、河北等,以上7个省 (自治区)集中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发生的绝大多数强震,其中6级以上地震占90%以上,7级以上占87%以上。以上情况充分说明,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地震活动虽然分布较广,但是呈现明显的西多、东少,分布极不均匀的特点。这种分布的特征为地震工作布局和确定监视预报及预防工作的重点地区提供了重要事实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