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原国有企业员工,现因企业原因待岗,但仍然要每天到企业人事处签字报道上班,下班时间下班离开,请回

2020-04-18 社会 107阅读
1、你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岗位是什么?
2、待岗的原因是你不胜任原岗位吗?如果是不胜任,应该进行再次培训,再上岗,如果没有这个程序,企业是不能随意更换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的。况且不胜任的依据要有标准及考核结果,且程序合法合规;
3、不管是劳动合同法还是工会法,都会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每周没有至少一天的休息时间,企业就是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工作时间竟然高达28天);
4、建议以上事实,你可以陈述你的意见,并要单位提供这样做的法律依据,也可以申请工会帮助或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甚至可以到法院起诉。
声明:你问我答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fangmu66610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