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标规定,字体的号数,即字体的高度(单位为毫米),分为20、14、10、7、5、3.5、2.5七种,字体的宽度约等于字体高度的三分之二。五号字指的是字高为5的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UDC 621.71∶744.9机械制图GB 4457.3-84
本标准规定了机械图样中书写的汉字、字母、数字的字体及号数(字高)。
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标准ISO 3098/I-1974《技术制图--字体--第一部分:常用字母》。
1 一般规定
1.1 图样中书写的字体必须做到:字体端正、笔划清楚、排列整齐、间隔均匀。
汉字应写成长仿宋体,并应采用国家正式公布推行的简化字。
1.2 字体的号数,即字体的高度(单位为毫米),分为20、14、10、7、5、35、25*七种,字体的宽度约等于字体高度的三分之二。
注:数字及字母的笔划宽度约为字体高度的十分之一。
1.3 斜体字字头向右倾斜,与水平线约成75°角。
1.4 用作指数、分数、极限偏差、注脚等的数字及字母,一般采用小一号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