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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教育厅为主管全省教育事业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与中共云南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
贯彻实施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教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并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实施。
云南省教育厅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的教育法规草案。
(二) 负责对高校工作进行调查研究,为省委、省政府对高校工作的决策提供有关情况和建议。
(三) 领导高等院校党的工作,制定高校党建工作规划,指导高校搞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做好高校党委、纪委换届工作和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
(四) 负责高校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推荐高校领导干部人选,并配合省委组织部进行考察、讨论、报批。
(五)指导高校党委做好统战工作;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掌握并分析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处理好突发性的重大问题。
扩展资料
云南省教育厅机构设置
办公室 负责厅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督办查办工作;负责文秘、保密、信息、宣传、信访、档案、保卫等工作;负责协调学校治安的综合治理。
政法处 负责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规划并起草教育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教育系统综合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及监督工作;负责机关的行政复议和对外应诉工作。
人事处 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务、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表彰奖励;负责教师资格认定;规划并指导教育行政干部及中等以下学校校长(含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指导各级各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
组干处 负责全省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管理省委授权范围内的高等学校干部;拟定高等学校处级干部培训规划。
社政处 规划全省高等学校社会科学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的建设;负责指导高等学校学生与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稳定工作;负责指导高等学校宣传、统战工作,规划并指导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指导教育系统社团工作。
发规处 拟定全省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高等学校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会同有关部门承办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撤销和更名;拟定高等学校和省管中专招生计划;管理省级基本建设项目及教育基建投资;负责全省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云南省教育厅
参考资料来源:云南教育厅官网-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