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就是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1”是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2”是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中选择2门。
成绩评定与使用:合格性考试每门满分100分,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60分及以上为合格。合格性考试各科目(含操作测试项目)成绩合格是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不含实践操作)合格性考试原始成绩作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依据。
扩展资料
高考综合改革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方式:2021年起,按照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两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
普通高校依据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考生自主选考的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本科院校招生实施“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高职专科院校招生继续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福建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