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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国资委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按照《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烟花办关于房山区2011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房政办发[2010]112号)要求,2011年元旦、春节的烟花爆竹管理工作,要力争通过系统内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在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企事业单位资产安全的前提下,既满足节日欢庆燃放烟花爆竹的需求,又维护不燃放人的正当权益,营造节日期间欢庆、祥和的氛围。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范管理、经营有序、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引导员工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实现烟花爆竹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经营储存场所、零售网点和燃放点安全,让房山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全区社会安全稳定。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取得全面胜利,区国资委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如下:区国资委赵大栓主任任组长;主管安全工作李绍华副主任任副组长;企事业单位主管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区国资委业绩考核科,具体负责协调、配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主管部门工作开展工作,并对企事业单位消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企事业单位为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主管责任。
三、工作要求
1.加强教育,提高认识。各企事业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全力以赴做好两节期间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对员工做好教育工作,并通过他们做好家属、亲人工作;抓早抓小,最大限度地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努力从源头上预防、从根本上解决,杜绝事故隐患。
2.突出重点,加强防范。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工作安排,各企事业单位要提前做好管控工作,有效防范极端行为,坚决防止烟花爆竹引发可燃物起火致灾。特别是对市场、宾馆饭店等重点场所、重要部位,要加强防范,死看死守;同时在企事业单位内部开展清理可燃物专项行动,避免事故发生。
3.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信息沟通工作。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地捕获信息,准确研判,在及时上报的同时,要边报送边采取措施,确保及时部署和处置。
4.完善预案,加强演练。充分发挥专(兼)职人员作用,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演练,动过实战演练,检验预案的实用性;确保一旦发生险情,应急队伍,能够迅速集中,及时迎战。
5.领导带班,坚守岗位。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及请假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和报告突发情况。
6.认真总结,加强反馈。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坚决防止“走过场、图形式”,必须扎扎实实见成效。加强信息收集、汇总和反馈,认真总结经验,并及时以电子版报送业绩考核科以下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