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大了
1、集体土地,国家现行政策是不允许买卖的。换句话说:你家买来的地,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2、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到农村买地的,但买的是国家已经审批过的宅基地。换句话说:农村的地,不是你想建房就能建房的。只有国家审批过的宅基地,当地群众才有资格建房。即便是你买了块宅基地,最终建房时,还必须以买主的名义建房。因为在法律上,你家根本就没这个资格。
3、即便是你买来一块宅基地,在所有国家颁发的证件登记上,永远都是卖主的名字,是不可能办理过户的。卖主随时可以反悔,你家只能要求退回建房付出的成本,或者再算个利息给你。
4、即便是农村集体开发的商品房,如果缺土地证、规划证等国家的正式开发审批手续。你买来的,也只是所谓的“小产权”房,其实也只是村里承认,别人不会来跟你抢罢了。“小产权”房在性质上,是违法建筑,随时面临被扒的风险。不过,私下里买卖也不是没有,大家玩的都是一个胆子,最终谁倒霉,那就看哪个命不好了。
当然民间私下的买卖也不是没有,而且也不一定就会有什么麻烦。不过,这只能说是暂时的,或者说遇到个卖主人品极佳的,大概也不会有什么事。事实上,如果遇到拆迁,国家有补偿等,卖主见利忘义反悔的,占绝大多数。买主到头来往往被搞得焦头烂额、精疲力竭,弄到最后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在全中国,这样的例子太多太多了。
这事不是绝对不可以,但在实施前,敬请三思!如果能豁出去,那也不是不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