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不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
解放军和武警的区别:
1.解放军是对外抵御侵略,巩固国防;
2.武警是担负国内安全保卫任务,维护社会稳定。
武警全称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成立于1982年6月,其前身是中国人民公安中央纵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担负国家赋予的国家内部安全保卫任务的部队,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双重领导。
武警部队拥有三大类、八个警种的部队。分别是内卫部队、黄金部队、森林部队、水电部队、交通部队、边防部队、消防部队、警卫部队。
内卫是武警部队主要组成部分,受武警总部的直接领导管理,配合地方公安部门处置反恐、处突。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武警总队、机动师和总部直属单位。
黄金、水电、森林、交通部队是列入武警序列受国务院有关业务部门和武警总部双重领导的部队,是以军事化组织形式直接参与国家经济建设的特殊武装力量。
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是列入武警序列、由公安部门管理的部队。武警部队还有一小部分特殊队伍,如:国旗护卫队、国宾护卫队、仪仗队、礼炮队、警乐团、文工团、歌舞团等。
武警部队的性质,也就说明了它必须有和解放军部队的不同之处,主要就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军事性、地方性、公安性。
也就是说,必须要能让地方政府以及公安机关能够调得动、用得上。所以武警部队党委,就必须在地方政府和公安机关领导下,才能够便于完成工作。
武警部队的任务分为反恐处突和生产建设两大职能。反恐处突主要是对突然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违法事件依法实施处置,包括处置叛乱事件、骚乱及暴乱事件、反袭击、反劫持等。
支援国家经济建设,主要有黄金地质勘察、森林防火灭火,参加国家能源、交通重点项目建设,遇有严重灾害时参加抢险救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