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美国结婚证”(也就是说你们夫妻是在美国登记结婚的),在中国不办理离婚手续。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已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公证处应该不予公证。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拿美国结婚证”(也就是说你们夫妻是在美国登记结婚的),在中国不办理离婚手续。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已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公证处应该不予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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