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重新连续缴纳12个月才能报销国家标准的100%。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中间中断不超过3个月,视作连续),且生育前一月还在缴纳社保的,才能报销国家规定标准的100%。
申报缴费
1、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2、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持申报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业务大厅申报;
(2)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核准后盖章返回汇总表、增减表各一份;
(3)用人单位于次月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
扩展资料
报销流程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
《社会保险法》第56条第2款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目前,各地区的生育津贴支付期限一般与产假期限相一致,在90-180天之间。各地规定的生育津贴支付标准大体上有四种方式:
(1)按照女职工生育前的工资标准支付。
(2)按照本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3)按照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计发。
(4)按照社会平均工资标准计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育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保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