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社保卡能在北京用,天津与北京已经开通医保异地结算。
住院直接结算流程
一、联网刷卡住院就医结算流程
1、异地参保人员就诊时,持《社会保障卡》办理住院联网登记手续。
2、参保人员按照天津市医疗机构现有流程,办理住院登记手续。
3、参保人员出院结算时,应按照参保地住院待遇支付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属于医保支付的费用,由天津市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协议结算。
4、按照人社部要求医院打印住院票据,票据打印的内容,按照参保地提供的标准,对应科目名称。“收据联”交参保患者,“记账联”由医院留存备查。
5、天津市医疗机构打印天津市跨省联网结算单。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按照人社部要求,异地参保人员在天津市就医并直接结算的,执行天津市的医保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按照参保地报销政策执行。
2、应由统筹基金、公务员医疗补助、大额救助、城乡大病、其他补助等支付的医疗费一并结算。
3、参保人员因故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的,相关信息由医疗机构上传,参保人员按照原垫付流程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