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的转业士官,至少也有10年的军龄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规定:服现役满10年的才有转业安置的),所以一个71年入伍的转业军人,就是不相信具有如此长期军队教育、训练的退役士官,会有“被强迫自谋职业的”的可能性(转业军人的阅历、经历,决定了不可能被地方安置部门强迫的)!既然2008年已经实施了“自谋职业”安置的,那么已经不符合民政部启动的“清零行动”范畴。
民政部今年2月启动的“清零行动”,是对1978年后依据已经先后废止的法规《国务院关于处理义务兵退伍的暂行规定》、《退役义务兵安置条例》和现行法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法规规定中具有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军人,而没有得到民政部门安置工作退役军人的,经过清理查核后,予以相应的安置、退养等措施,补正以前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对于退役军人安置上的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