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应到管辖区的工商部门办理,成立行政中心的,一般去中心办理。
办理的流程大致为:
个体座商或需要名称的个体摊商,应先办理名称预先登记。
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具体项目参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北京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