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修补后没有出现漏气,可以正常在高速公路行驶,但要注意经常检查。
以下的原因轮胎不能修补:
胎侧不可以修补。
胎冠穿透的洞眼直径超过6毫米不可以修补。
如有胎圈损坏或变形、胎面变形、橡胶被化学品腐蚀或轮胎缺气碾压损坏等,不可以修补。
其它异常情况不可以修补。例如:如果能从轮胎上看出有缺气行驶的痕迹(比如胎侧有碾压痕迹、气密层起泡等),不值得进行修补,因为轮胎结构可能已经被破坏而不能再使用了。另外,有些损坏已经造成轮胎不能继续使用的话,就不值得修补了。
另外,以下五种情况需要换胎了:
1、轮胎磨损至磨损极限标志时必须被停止使用(即胎面花纹深度低于1.6毫米)。
2、轮胎老化。
3、胎面变形或胎圈损伤的轮胎,缺气行驶造成胎侧被碾压受损的轮胎,被化学品腐蚀的轮胎不得继续使用。
4、鼓包轮胎不得继续使用。
5、其它受损若影响轮胎使用安全也不得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