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才行的。
根据《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护士申请延续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扩展资料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准予注册,发放《护士执业证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护士执业注册,并给予警告;已经注册的,应当撤销注册。
被依法处以暂停执业活动或吊销《护士执业证书》的,作出处罚决定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处罚结果录入北京市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系统。原注册部门办理暂停执业或注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